政策依据 |
(一)《关于印发资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资府办〔2008〕79号); (二)《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变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川人社办发〔2011〕13号)。 |
申办材料 |
(一)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出现分设、合并、变更机构规格或增减人员编制文件; (二)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,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函; (三)人社部门批复的需要变更的原《岗位设置核准表》; (四)事业单位的《岗位设置审核表》。 |
办理程序 |
(一)提交申报材料; (二)mg电子审批发文。 |
办理时限 |
每月审批备案、确认一次,每个月底的最后五个工作日为审批确认工作时间。 |
承办部门及地址 |
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(0731室) |
联系电话 |
028-2611098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