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至县仲裁委“三个坚持”化解劳动争议纠纷
为有效节约当事人的仲裁成本,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,乐至县仲裁委通过创新工作方法,落实“三个坚持”举措,有效化解了四川渝鑫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等纠纷。
坚持将矛盾处置关口前移。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,对事实清楚、争议不大的争议纠纷,主动将前期调解工作交由企业调委会落实,并指导企业调委会开展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,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。加强与企业沟通衔接力度,重点开展示范调解组织建设,健全工作制度,提升企业调委会的化解纠纷能力。
坚持法律宣传和心理引导。在调解过程中,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宣传,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,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。注重加强心理引导,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促使换位思考,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体谅对方的困难,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,提升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。
坚持实行“一案四调”。坚持调解为主、裁决为辅的原则,将调解工作始终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全过程,加大立案前、开庭审理前、庭审过程中、作出裁决前的调解力度,有效发挥各阶段调解机制作用,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仲裁阶段,减少仲裁办案压力,达到法律、社会、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。2017年,立案前调解成功8件,立案受理45件,调解成功35件,调解率77.8%。